科技英语口语培训协议

发稿时间:2012/11/26 10:48:17浏览量:1330

甲方:浙江工业大学外语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乙方: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中烟(乙方)为了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英语口语交流能力和学术交流经验及其学术论文写作技能的需要,委托浙江工业大学外语学院继续教育中心(甲方)举办科技英语口语培训班,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培训目标:
提高学员的英语听力、口语交流能力和英语学术论文的写作与交流技能。
二、培训人员:
浙江中烟工程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开设一个班(共计25人左右)。
三、课程设置与培训目标:
1)听说及语法训练:120学时,前100学时从日常的口语情景对话开始再结合工作特点,先易后难,穿插专业词汇,重点提高学员的日常听说能力并对口语发音及习惯用语进行矫正。后20学时从参加学术交流和论文撰写的需求出发,学习英语语法,提高英语论文的写作水平。
2)科技论文写作:60学时,根据行业的特点,重点讲解英语学术论文撰写和参加国际学术论文交流的知识和经验,提升学员英语学术论文的撰写、学术论文英语交流及演讲的能力与水平。
四、授课时间:
周二和周四晚上,每周8学时。
五、授课地点:浙江中烟杭州制造部
六、师资:
    1、陶正桔:浙江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教师,在国外留学工作7年经历,有丰富的国外留学工作和企业培训经验。
       2、曹小吉:浙江工业大学分析测试中心负责人,博士,硕士生导师。
七、双方工作职责:甲方负责选派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优秀教师上课;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课程开发及教材的选购,并对学习效果负责。乙方负责场地设备准备;负责督促学员到课,并负责和甲方一起对培训满意度进行测评,测评表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确认,详见附件1。
八、培训费用及支付:合计人民币:      元;课程完成后一周内付清。
九、培训考核:培训过程中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学员的培训满意度进行两次调查测评,期中和期未各一次。对各培训课程,要求学员对培训的总体评价打“基本满意、较满意和很满意”的人数占培训学员总人数的60%以上。若满意度达不到要求的指标,则甲乙双方需分析具体的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若因甲方师资等原因造成学员满意度达不到要求,且一时又无法改进的,则乙方有权提前终止相应培训课程的培训,费用按实际发生的授课时间计算。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浙江工业大学外语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2009年4月20日                                             2009420